Monday, June 25, 2012
江淳:朱承志何罪之有?
6月19日上午惊悉:61岁的朱承志先生在湖南邵阳被“拘留”10天后,于18日被转入看守所羁押调查,万分震惊!王大姐荔蕻在微博爆料称:“朱承志昨天从拘留所出来被送到公安局继续调查,刚才朱先生老伴接到通知,说老朱已经于昨天晚上被送到看守所。但是没有任何手续。”大陆警方拘留一个人不需要繁琐的手续,长期关押监禁一个无罪的人也时有发生。但这一切不合理的做法终究要被彻底改变,并依法落实“宪法第三十五条”所保障的公民权利!
朱承志到底犯了何罪呢?为何要拘留他?为何拘留期满不予放人?为何要转入看守所羁押?此中奥秘连警察自己恐怕也说不清楚。随着公民法治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抗争,这种随意扣押公民、玷污法治、侵犯人权的日子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!英国著名政治家埃德蒙·柏克警告国民:“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,是善良者的沉默!”面对公权枉法,惟有发声、惟有抗争,才能终止“违宪”、终止罪恶!
朱承志被拘留源于一个“死人”李旺阳的死亡真相。2012年6月6日,维权人士旺阳先生(双目失明,累计被关押21年)被当地警方宣布“上吊自杀死亡”。作为李先生同龄人的邵阳四中校友朱承志及维权律师唐荆陵等人,立即赶往事发医院了解真相,但遭到当地警方阻扰。6月8日,因朱承志拒绝在“不再关注旺阳死亡事件保证书”上签字,被警方以“扰乱社会治安”为名拘留10天,李先生的妹妹李旺玲及其丈夫与其他维权者也被公安控制。这让90多岁的朱承志母亲异常担忧,也让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担忧!
我本以为朱承志被“莫须有”拘留10天后,能平安回家,但目前的事态比我们想象得要严重的多!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警醒和关注!正如一位热心网友呼吁的那样:“【天下公民是一家!朱承志快回家!】请各位网友关注失去自由的朱承志!这位60花甲老人,为了实践他的公民权利,常年奔波在祖国各地,为失去自由、身陷困境的公民们呼吁。如今,他因关注他人而失去自由,我们也为他呐喊!呐喊!”
2011年5月5日硬汉旺阳先生出狱后,朱承志专程从云南赶到邵阳接回旺阳,和同仁一起安排李先生出狱后的生活。试问:接济关怀一个双目失明的老人何罪之有?关注调查一个公民的死亡真相何罪之有?!这一切需要当权者与全社会来共同反思,依法办事、知错纠错,避免一次次人权悲剧的发生!
约翰·肯尼迪尖锐地指出:“自由是不可分割的,只要一人被奴役,所有的人都不自由。”在法院对朱承志先生未进行有罪判决前,我们只能做“无罪推定”。呼吁全国司法、媒体与维权律师和公民一起来关注朱承志先生,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利!
一个顺民、一个企业家、一个乐善好施的人,朱承志为何会走上漫漫维权路?这要从一起矿业民事纠纷官司说起,见《(2012)湘高法民二终字第8号》(本文不做累述)。一个关乎千万元的官司,双方都付出了太多的时间与金钱,但仍未得到一个合理的判决。为此,朱承志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40天。悲剧并未终止,在云南省高院朱先生当庭喝下农药以示抗争。一切都是枉然,一切都被潜规则。没有权力后盾、没有金钱交易、没有媒体曝光,打赢一场官司很难很难!
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,众志成城才能排山倒海。面对北京众多的悲惨流民,朱承志一次捐款10000元救助他们于水火。并和六网友一起送贵州孩子去北京航天总医院治病,平时志愿者要上班,则由朱先生一人在医院照顾小张:取药、换药,陪他聊天解闷。——谁会相信朱承志是一个违法作乱的人呢?
通过独立制片人胡杰我知道了一个不朽的名字:林昭。朱承志持续多年祭奠林昭,2011年4月29日在苏州灵岩山我见到了本不相识的朱先生:慈眉善目、语气温和、清瘦而执着的小个子,下巴留有一缕飘逸的长胡子。在林昭的忌日前我看到了朱先生拍摄、老虎庙编辑的2010年度“祭奠林昭视频”。——一个祭奠林昭的人不会是为了个人名利,他是在为民族的未来、子孙的幸福呐喊!
今年4月朱先生邀请我去苏州再祭林昭,我欣然赴约,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我即将前往苏州前,朱先生已被平江路派出所以检查身份证为由限制自由。到苏州后我和当地网友小张于28日夜一同赶到派出所要人,值班民警告知:不方便透露朱承志现在何处,但已不在本所。正在我向民警打听朱先生下落时,一位苏州教师稍后也赶来追问。天下之大、人心所向:朱承志何罪之有?!
28日夜我在“苏州教师”引领下见到唐荆陵律师,在旅社立即发微博通报网友并呼吁营救他。唐律师说:估计没啥大事,警方只是阻止老朱参加“林昭祭奠”。我一夜未眠。29日上午下了半夜的雨渐渐停息,来自全国的网友汇聚灵岩山开始祭奠仪式。与林昭同期的右派来了,胡杰先生也来了,年轻的学子们也来了……最惋惜的是朱先生被强行带走没能到现场!
从苏州回家后我得知朱承志已获自由,他说:28日上午被苏州警方拘留后被送到上海机场,由湖南警方乘飞机接回湖南。——令人匪夷所思:朱承志为何不能祭奠林昭呢?显然朱先生已成为当局“重点维稳目标”,预示着一个维权英雄的诞生!
朱承志曾戏言:“老婆讲,我是六十岁的年龄,四十岁的身体,二十岁的心态。”每当网友问:大哥,官司怎么样了?毕竟是一笔千万元的财富呀。朱承志总会淡淡地说:“官司其实已不重要,重要的是认识了你们。可以说,正是因为这个官司,让我凤凰涅槃,明白了人生还有另一种活法。”
胡适先生坦言:“争你自己的自由,便是为国家争自由;争你自己的人格,便是为国家争人格。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!”一个扶危济困的人何罪之有?一个为别人勇于献身的人何罪之有?一个捍卫宪法尊严和法治秩序的人何罪之有?!为此,我再一次呼吁网友和媒体:继续关注朱承志被抓事件,敦促官方尽快查明真相,还朱承志自由之身!
原文链接(维权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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